- 索 引 號
- 07B090714202500199
- 信息所屬單位
- 科學技術司
- 信息名稱
-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 文 號
- 農辦科〔2025〕14號
- 生效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內容概述
- 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號
- 07B090714202500199
- 信息名稱
-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 文 號
- 農辦科〔2025〕14號
- 信息所屬單位
- 科學技術司
- 生效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內容概述
- 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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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農墾總局,部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調動廣大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強國建設,根據新修訂的《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獎勵辦法》,決定組織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以下簡稱“豐收獎”)申報與獎勵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和數量
豐收獎包括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農業技術推廣貢獻獎和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三種獎項。
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以下簡稱“成果獎”)獎勵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在農業技術集成熟化與推廣應用活動中形成的具有顯著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成果,鼓勵推薦糧油作物大面積提單產等支撐“三農”重點工作的成果,本次獎勵不超過400項,其中一等獎約占15%,二等獎約占40%,三等獎約占45%。
農業技術推廣貢獻獎(以下簡稱“貢獻獎”)獎勵長期在農業生產一線(含境外)從事技術推廣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各級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科研教學等單位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科技人員,以及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等組織的技術人員,本次獎勵不超過500人,其中縣級及以下人員占70%以上。
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以下簡稱“合作獎”)獎勵在農業技術推廣活動中聯合協作并在機制創新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的農科教、產學研、相關組織等合作團隊,本次獎勵不超過20個。
貢獻獎和合作獎不分獎勵等級,按豐收獎一等獎對待。
2022—2024年度豐收獎各獎項按照實際獎勵名額與推薦名額1∶1.5左右的比例分配至各推薦單位,請各推薦單位登錄“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與服務平臺”(網址:http://njtg.nercita.org.cn)查詢。
二、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
(一)成果獎
1. 一等獎評審標準。技術集成創新、熟化轉化、推廣應用能力很強;推廣范圍很廣、規模很大、普及應用率很高,連續推廣3年以上;推廣方式方法與機制有重大創新;推進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巨大,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民增收入、農村增活力作用很顯著。
2. 二、三等獎評審標準。技術集成創新、熟化轉化、推廣應用能力較強;推廣范圍廣、規模大、普及應用率較高,連續推廣3年以上;推廣方式方法與機制有創新;推進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大,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民增收入、農村增活力作用顯著。
3. 申報條件。申報成果獎的項目,為近3年內大范圍推廣應用的成果;推廣活動中涉及的物化成果、生產規程等符合有關規定,不會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具有推廣應用證明;無重復報獎內容;成果無爭議;產權明晰,無知識產權糾紛。
(二)貢獻獎
1. 評審標準。為服務區域引進推廣重大農業技術3項以上(其中,近3年來不少于1項),形成技術規范,普及應用范圍廣;示范推廣重大集成技術,區域內具有獨特性和引領性,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創新基層農技推廣方式方法和服務機制、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特色農業、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業績突出;在防災救災減災工作中發揮重大作用,為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作出突出貢獻。
2. 申報條件。申報貢獻獎的人員,要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精通業務,常年深入生產一線開展服務,無技術事故或連帶責任,為服務區域農業增效益、農民增收入、農村增活力作出突出貢獻;得到服務區域農民群眾的廣泛認可;縣級及以下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須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編制身份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時間),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時間在生產一線從事技術推廣服務;地市級及以上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須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累計10年以上,常年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工作時間在生產一線從事技術推廣服務;科研教學等單位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科技人員,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等組織的技術人員,須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累計5年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時間在生產一線從事技術推廣服務。
曾獲貢獻獎的人員不得重復申報。
(三)合作獎
1. 評審標準。連續多年合作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具有明確的目標任務、長效的協同推廣機制,形成具有重要價值的農業技術推廣模式;帶動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對促進區域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2. 申報條件。兩個系統以上的單位在基層緊密合作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活動;合作成果在推動綠色發展、產品品質提升、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中發揮突出作用,得到當地政府和農民的認可;連續合作3年以上。
三、主要完成人和單位
(一)成果獎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單位
1. 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最多25人;主要完成人必須參加成果實施周期一半以上,在技術集成、示范推廣、咨詢指導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須在申報材料中具體說明;主要完成人中縣級及以下人員占比不得低于70%;主要完成人按照貢獻大小排序,僅從事協調組織、事務管理或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主要完成人。填寫主要完成人情況表,并由本人簽名,所在單位蓋章。
2. 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單位必須是在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并且須具有法人資格;主要完成單位最多8個。
(二)合作獎主要完成人和單位
每個合作單位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人,主要完成人總數不超過30人;主要合作單位不得少于3個;主要完成人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填寫主要完成人情況表,并由本人簽名,所在單位蓋章。
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得申報豐收獎。一個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作為豐收獎兩個及以上報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成果獎效益測算
(一)經濟效益測算包括成果產品總產量、帶動增產量、產品收入總額、帶動收入增長量、投入產出比、節省支出金額、產品附加值等方面;
(二)社會效益測算包括成果推廣應用規模等;
(三)生態效益測算包括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科學使用情況和殘留減少量、農業源污染綜合治理成效、產地環境改善等。
五、申報材料
(一)成果獎
申報成果獎須提供材料包括:
1. 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申報書(附件1);
2. 工作總結報告、技術總結報告;
3. 能有效體現成果水平和質量的材料;
4. 效益測算報告(含計算過程);
5. 推廣應用證明等材料。
(二)貢獻獎
申報貢獻獎須提供材料包括:
1. 農業技術推廣貢獻獎申報書(附件2);
2. 相關應用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合作獎
申報合作獎須提供材料包括:
1. 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申報書(附件3);
2. 工作總結報告;
3. 合作證明;
4. 相關應用證明;
5.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六、省級初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廳(局、委)等牽頭,會同農機、畜牧、獸醫、農墾和漁業等部門成立豐收獎省級評審小組,負責本省(計劃單列市、兵團)豐收獎的申報、初評、推薦和異議處理等工作。省級評審小組人員由農業推廣、行政、科研、教學等單位專家7—9人組成(其中行政管理人員不超過2人,有關行業專家5—7人)。省級評審小組人員名單報豐收獎獎勵工作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科學技術司)備案。
省級評審小組根據農業農村部分配的推薦名額和要求,組織開展本省(計劃單列市、兵團)申報和初評工作。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人、團隊)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初評結果須在本省(計劃單列市、兵團)農業農村部門官網首頁顯著位置公示3天。
農業農村部部屬有關單位等申報的豐收獎由所在單位組織農業推廣、行政、科研、教學單位專家7—9人進行初評,并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推薦上報。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人、團隊)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初評結果須在本單位官網首頁顯著位置公示3天,無網站的單位在單位公告欄公示。
七、異議處理
豐收獎獎勵工作辦公室組織完成評審后,將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在評審結果公示期間向豐收獎獎勵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異議,同時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單位提出異議的,應在異議材料上加蓋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個人提出異議的,需寫明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簽署真實姓名。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異議不予受理。獎勵等級不屬于異議范圍。
異議自評審結果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處理完畢的,取消候選項目(人、團隊)本次獲獎資格;20個工作日以后處理完畢且無異議的,以后可重新申報。
八、其他有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豐收獎申報工作,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申報。豐收獎申報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的不予補正。
(二)各推薦單位推薦的貢獻獎應符合“縣級及以下人員占70%以上”的要求。
(三)本次豐收獎申報全程線上辦理,無須寄送紙質版材料。各推薦單位接到通知后,登錄“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與服務平臺”,于2025年9月1日前組織完成初評、公示及網上填報工作,網上填報9月1日下午18:00截止。推薦函、評審小組名單等上傳系統。推薦函包括推薦項目數量、名稱、第一完成單位、第一完成人、獎別、等級以及公示情況等內容,并附豐收獎推薦匯總表(附件4)。
(四)各推薦單位完成初評后,及時組織通過初評的項目牽頭單位或個人登錄“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與服務平臺”填報申報書、附件材料,填報后下載系統生成的申報書蓋章,再將蓋章后的申報書上傳系統。
(五)各推薦單位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要求。要確保成果數據資料真實可信,嚴肅抵制材料造假、“說情打招呼”、“跑找要”等失信行為,引導監督被推薦者及所在單位恪守學術道德、遵守評審紀律,持續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評獎環境,維護評審公正性和嚴肅性。
九、聯系方式
(一)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
聯系電話:010-68510207
(二)農業農村部科學技術司
聯系電話:010-59191946
(三)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與服務平臺技術支持
聯系電話:010-81128401/8406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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